什么叫保证期间?保证人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微山财经网 | 2023-02-28 09:55:11 |

保证期间是指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 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 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至保证期间完成前,保证人是否最终承担保证责任处于“待确定”状态,保证期间属于或有期间。

保证人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除合同主体的变更之外,还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客体的变更。主合同的变更,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又形成一个新的合同关系,而保证人所保证的是原合同的债权债权关系。对于变更后的主合同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亦即保证人未对新的合同同意保证的自然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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