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股份: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来源:中财网 | 2020-09-10 09:13:08 |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的587,0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彭和平 纪 韶

蔡元明 石 芳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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